日前,考试院发布了《四川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享受录取照顾考生及特殊类型招生考生的申报与公示办法》通知,就加分对象、怎么申报做出了声明。根据发布的最新政策,小编整理了四川2024年高考不同加分对象申报方法,以供大家参考。
2024四川高考加分对象和申报方法
一、少数民族考生和民族地区汉族考生
报名结束后,三州十七县两区的所有考生和其他地方的少数民族考生都要在报名确认时就享受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照顾进行申报,市、县两级招考机构和中学要按规定进行申报公示,中学要公示到班级。申报公示无异议,报名数据汇总后,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对这部分考生进行资格公示。
市、县两级招考机构和中学有门户网站的在网站公示,未建立门户网站的以媒体刊登或张榜等方式公示(下同)。
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毕业学校和班级、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族。
二、经申报可以享受录取照顾的考生
1、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2、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
3、烈士子女
4、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
5、残疾人民警察
6、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
7、因见义勇为死亡或致残人员子女
8、经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定获得5A级青年志愿者的考生
9、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军人的子女
10、一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
11、因公牺牲军人的子女
12、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以上岛屿工作累计满20年军人的子女
13、在国家确定的四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或者解放军总部划定的特类岛屿工作累计满10年军人的子女
14、在飞、停飞不满1年或达到飞行最高年限空勤军人的子女
15、从事舰艇工作满20年军人的子女
16、在航天和涉核岗位工作累计满15年军人的子女
17、现役军人子女
18、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烈士、因公牺牲消防救援人员、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英雄模范(含转制前获得的相应奖励)、在职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和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的(不含辞职、辞退)消防员
19、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烈士、英模、因公牺牲和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人民警察的子女
以上考生在自行向规定部门主动申报的同时,还应向高考报名点主动申报,由报名点进行申报公示。各相关部门审核无误报省教育考试院后,由省教育考试院在门户网站上对合格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公示,同时将合格考生名单逐级下发至县(市、区)招考机构和中学,各级各单位分别对本地或本校合格考生名单进行资格公示。
注:所有拟享受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均须考生本人进行申报,并由相关单位按规定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申报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申报办法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公布。
附:四川省2024年高考享受各种政策照顾的考生资格及残疾考生申请提供合理便利的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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