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高考政策:四川省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改革实施,实行新高考模式教学,到2025年将进行首届新高考(3+1+2新高考模式)。
2022年6月27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了《四川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四川省从2022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2025年整体实施,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体制制度。
从2025年起,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全国统一高考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录取。
1、改革模式。不再分文理科,改为采用“3+1+2”模式:“3”为语文、数学、外语(含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1”为首选科目,考生从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2”为再选科目,考生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2、考试安排。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和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选择考科目考试在每年6月进行。外语科目考试由听力和笔试两个部分组成。条件成熟时,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
3、成绩构成。考生的文化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其中,全国统一考试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的分值均为150分,总分450分;选择考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3门科目分值均为100分,总分300分。等级转换计分方法另行制定。
4、选考要求。普通高等学校根据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人才培养对学生学科专业基础的需要,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考科目中,分招生专业(或专业类)科学合理提出考生报考专业(类)的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要求,并提前向社会公布。
5、录取方式。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招生按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计划、分开划线、分别投档,分本科、专科两个阶段进行录取。除提前录取的批次外,考生志愿由“院校+专业组”组成,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统一录取模式。
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的合格考成绩如何呈现和运用,合格考和选择考的区别是什么?
答:首先,全省统一组织的合格考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呈现。
其次,合格考各科成绩合格,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及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和普通高考报考资格审查的主要依据。普通高中应届生只有通过合格考,方可参加该科目的选择考。合格考科目成绩纳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同时也是普通高中学校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测的重要参考依据。
最后,合格考和选择考主要有五个方面的区别:
一是考试目的不同。合格考的目的是检查全体高中学生是否达到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规定的基本学业要求,可以称为“强化基础”;选择考的目的则是在“强化基础”的前提下,凸显不同高中生在学业修习上的学科特长,可以称为“突出个性”。
二是考试科目不同。合格考覆盖国家课程方案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选择考是学生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首先在物理、历史2门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再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共计3门科目。
三是考试范围不同。合格考科目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要求;选择考科目内容为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各学科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内容的综合要求。
四是成绩呈现不同。合格考科目成绩以“合格”和“不合格”呈现。合格考成绩长期有效。选择考中,首选科目成绩以原始分呈现;再选科目成绩以等级转换分呈现。选择考成绩当年有效。
五是考试时间不同。合格考考试时间安排在高中阶段相应课程教学任务结束时进行,首次考试安排在高一下学期末进行,高三上学期末完成。成绩不合格的应届生在校期间可参加补考。选择考自2025年起实施,每年组织1次,时间紧随全国统一高考之后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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