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入口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登录、查询、报名入口网址为:https://www.jseea.cn/
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s://gk.jseea.cn/
包含招考信息、招考要闻、教育动态、政策文件、公示公告等板块。
二、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地址、电话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北京西路15-2号,邮编:210024
电话:025-66000114、025-83235898、83235998
高考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 |
南京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 025-52310667/52310656 |
无锡市教育考试院 | 0510-82768785 |
徐州市教育考试院 | 0516-83701770 |
常州市教育考试院 | 0519-86603473 |
苏州市教育考试院 | 0512-68278441 |
南通市教育考试院 | 0513-83549322/83549318 |
连云港市教育考试院 | 0518-85822136 |
淮安市教育考试院 | 0517-83665843 |
盐城市招生考试中心 | 0515-88311224 |
扬州教育考试院 | 0514-87629702 |
镇江市教育考试院 | 0511-85029843 |
泰州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 0523-86999864 |
宿迁市教育考试中心 | 0527-84389510 |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 025-83235998/83235898 /83235974 |
高校招生处联系电话:
普通高校招生: 025-83235974
艺术类招生: 025-83235975
特殊类型招生: 025-83235842
学业水平测试: 025-83235860
研究生招生: 025-83235984
对口单招: 025-83235944
三、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简介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作为江苏省教育厅直属财政全额拨款副厅级事业单位,是江苏省各类学历教育考试的政府主管部门,主要承担全省高校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组织管理、普通高中综合考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管理及社会考试服务,承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自学考试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命题等工作。
主要职责
办公室:
1、主要负责协调院内党群工作和行政事务;
2、承担组织、人事、文秘、档案、宣传、财务、保卫保密、纪检监察、群团、信访和老干部等工作;
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高校招生处:
1、主要负责全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及录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职业教育“对口单招”考试及录取的组织管理工作;
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自学考试处:
1、承担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发展规划、考务、评卷、学籍管理、颁发毕业证和社会助学等组织管理工作;
2、负责全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材确定、编写工作;
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成人招生与高中招生处:
1、承担成人高等学校本专科考试招生;
2、江苏省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招生;
3、五年一贯制“专转本”考试招生管理;
4、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组织、管理和研究;
5、义务教育学生学业质量监测考务管理;
PISA考试考务管理;
1、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社会考试处:
1、承担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CET)、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NCRE)、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美国先修课程考试(AP);
2、负责书法艺术水平考级的组织管理工作;
3、承担剑桥少儿英语考试(CYLET)的有关工作;
4、承担引进海外考试及省内其他行业考试项目工作;
5、负责社会考试发展与研究工作;
6、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科研处:
1、承担各类教育考试招生政策研究及科研项目、成果的管理;
2、开展各类教育考试招生的数据分析与评价;
3、对教育考试重要课题和重大决策的可行性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意见;
4、组织编制全省教育考试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
5、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考试命题中心:
1、承担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单招”考试、普通高校“专转本”选拔考试、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命题及社会委托的各类专门考试命题的组织和研究工作;
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网络信息中心:
1、主要负责教育考试信息管理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2、承担网络安全管理、教育考试信息系统开发、网上评卷及网上录取等保障任务;
3、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
招生考试服务中心:
1、负责各院区后勤工作、保障各处室(中心)工作以及院区物业管理、固定资产和政府采购等管理工作;
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其他处室做好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