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新高考政策:吉林省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开始改革实施,实行新高考模式教学,到2024年将进行首届新高考(3+1+2新高考模式)。
2021年9月1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吉林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吉林省从2021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不再分文理科。
高考综合改革是对高考招生制度的整体设计,是一次综合、系统、全面的改革,主要任务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考试设合格考和选择考。合格考成绩用于高中毕业,选择考成绩用于高校招生录取。二是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三是深化普通高校招生改革,考试采用“3+1+2”模式。四是完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自2024年起,我省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录取实行基于全国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招生录取模式,简称“两依据、一参考”。
《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包括四个方面:
吉林省《实施方案》既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又吸收和借鉴了试点省份的成功经验,充分考虑我省原有高考模式、基础教育发展水平、高等教育和学科专业布局等因素。方案主要有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制度。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是高中毕业的主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
二是健全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评价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5个方面,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形成综合素质评价档案,作为高校招生录取参考。
三是深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改革。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3门选考科目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即 “两依据、一参考”录取模式。“新高考”考试科目包括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科目和学业水平考试的3门选考科目。其中,考生应从物理、历史中首选1门,从另外的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再选2门,即“3+1+2”模式。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和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成绩构成,满分750分。其中,统一高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50分。选考科目中,物理或历史使用原始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中自主选择的2门科目按等级赋分后计入考生总成绩,每门满分100分。自2024年起,统一高考招生录取按照物理、历史两个类别,分列招生计划、分开划线、分开投档录取。考生在高考成绩公布之后填报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四是完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实行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本科考试招生相对分开。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在每年春季进行,分为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和高职对口考试招生两类。高职单独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全省统一组织,职业技能测试由招生院校自主实施。高职对口考试招生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全省统一组织。
《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系统设计、注重整体协同、体现育人为本、注重科学选才、确保公平公正。着力为每位学生提供合适的升学通道,为不同学生提供多样化的成长成才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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